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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赛事-第三届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第三届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责编:梁小静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7-11 来源:中国摄影报 点击:18321 次  【打印

征稿细则

1.中国境内(含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省)及海外华人华侨中的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
2.本次大展只征集专题作品,不分类别,举凡符合“在路上”主题的专题作品均可参评。参评作品拍摄时间、地点不限,题材、体裁不限,黑白、彩色不限。

3.所有参评作品均应是对一个具体话题进行完整表达的专题。每组参评作品应由20-30幅照片组成,需同时提交主题阐述文章一篇及每幅照片的图片说明。参评作品如做过改变原始影像的后期处理(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、添加、删除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),须在阐述文章中特别注明。

4.作品入展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。参评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。

5.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接受社会监督、反馈。中国摄影报、全摄影网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。

6.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,并可不支付报酬。

7.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
8.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9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10.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加评选;已评选的,将予以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11.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参评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评者自行承担。

12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参评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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